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9年12月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面试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以下简称《公告》),现将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公告》规定,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及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具体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10年1月25日-1月26日9:00-18:00。
三、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楼四楼(成都市东风路北二巷4号)。联系电话:028-86607530,86607529
四、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0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告知相关面试事宜。
特此公告。
附: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